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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知识问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2-8 12:50:51  点击数:1806
劳动保障知识问答
 
问:国家对劳动者初次求职有什么要求?
答:《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劳动者初次求职的要求是:
(1)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2)国家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鼓励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3)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问: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什么是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
答:《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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