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今后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问: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针对不少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法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