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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山镇护林防火预案 |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1-26 13:54:57 点击数: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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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护林防火专业队伍,落实责任制,每天坚守岗位。
二、添置防火器械、工具及灭火弹,对防火器械定期检修,护林人员进行灭火培训。
三、发生一般山火,由专业护林队员、派出所、联防队、农技站、各村所在地村委正副职干部上山扑救。主要划分:大阳山发生火灾,普照村、安阳山村、洪桥村、阳山村、姚家桥村必须上山扑救;长腰山发生火灾,阳山村、姚家桥村、新渎村必须上山扑救;狮子山发生火灾,大路头村、新渎村必须上山扑救。各村扑救队伍不少于10人,并配备好扑火工具(煤铲、扫帚、拖把)。对有扑救任务的村,参与山火扑救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四、发生较大火情,义务扑救队伍都要上山扑救,并通知专业消防队伍增援,扑救预备队全听候调遣。
五、火情就是命令,延误时间待于扩大损失,各有关单位在发现山火或接到防火领导小组的扑救通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接到通知不参加扑救的单位及个人,要追究责任。
义务扑救队伍成员单位:
1、镇政府 2、经贸站
3、农技站 4、阳山水蜜桃科技园
5、派出所 6、交管所
7、茶场 8、工商、个协
9、土管所 10、村建
11、供电所 12、广播站
13、水厂 14、农机水利站
15、兽医站 16、各村正副职干部
17、职中、安阳中学、陆区中学、厂矿干部职工为扑救预备队。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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